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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纳税信用联合激励卡”暂行办法》
奖惩实施主体: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奖惩主体:阿荣旗强盛家庭农场有限公司(911507213184800162)、鄂伦春自治旗宜里镇宜康药店(911507230821853000)等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
奖惩措施:向社会公告年度激励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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