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生态日“践行生态文明,共建美丽中国”的核心主题,紧紧围绕本次主场活动“零碳活动”的定位,将节能降碳理念贯穿于8月15日主场活动举办全程以及8月16日现场考察活动的各个环节,活动筹办、举办全过程,从会场布置、交通组织、现场管理、抵消补偿全环节落实节能降碳要求,强化全流程碳排放管控,力争实现本次活动碳中和运行,全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零碳活动”样板,引导全社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二、实施原则
严格遵循源头减量、节能降耗、碳汇平衡、闭环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从活动筹备阶段即嵌入低碳设计,优先采用可循环、可降解、低能耗的物料与技术方案;在执行阶段强化过程监管,确保各项控排措施落地见效;在收尾阶段注重资源回收与碳排放核算闭环,实现减量—替代—抵消全链条覆盖。控排目标明确为:较传统同类活动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60%以上,考察车队集约化出行率达100%,确保活动全过程碳排放总量控制在200吨二氧化碳当量以内,对无法避免的碳排放通过呼伦贝尔本地草原碳汇项目实现全额抵消,最终实现活动碳中和,切实发挥国家级主场活动在绿色低碳转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重点节能降碳措施
(一)会场与考察沿线减量
1.实施无纸化办公。8月15日,在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现场会、政策解读及成果发布环节,全面采用电子会刊替代传统纸质印刷材料,不再印发纸质版会刊资料;8月16日覆盖海拉尔—牙克石—陈旗的考察行程,统一使用电子化《活动考察指南手册》,不印制纸质手册,减少纸张消耗。
2.绿色餐饮保障。严格落实“光盘行动”相关要求,按照实际参会人数的90%—95%准备餐食,从源头避免餐饮浪费。不提供一次性塑料瓶装饮用水,不使用一次性纸杯,场所配置的直饮水设备,减少塑料垃圾产生。
3.物料循环利用。在考察沿线点位布置的道旗、主题立体字等宣传物料,采用可循环回收利用的环保材质制作,活动结束后由属地专班统一回收储存,供后续同类活动重复使用,避免物料浪费。
(二)能源与交通降碳
1.绿色场馆运行。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会议期间,优先开启并使用高效节能空调系统与节能型LED照明设备;非必要的公共景观照明全部关闭,最大程度降低场馆运行的能源消耗。
2.集约化交通调度。8月16日开通的线路一(牙克石→陈旗)与线路二(生态产品价值展示基地→陈旗→牙克石),均采用统一标识的集约化大巴车队运送参会人员,由前导车、收容车、医疗保障车按照参会人数进行精准编组,减少车辆空驶里程,降低交通碳排放。沿线承担配套保障任务的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车型或清洁能源车型,从源头降低交通环节的碳排放强度。
(三)考察现场废弃物管理
1.一次性用品清零。随车配备的湿巾、鞋套等物品全部采用可降解环保材质制作;休息区以及沿线移动厕所,不再提供一次性牙刷、纸杯等一次性用品,从源头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
2.垃圾分类处置。在国际会展中心、谐仁生态警务工作站等关键点位,专门设置可回收物与其他垃圾分类投放专区,配备专职保洁人员进行现场引导和整理,确保考察沿线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实现100%分类收集处置,避免垃圾污染生态环境。
(四)生态碳汇抵消
对本次活动及考察活动开展期间,不可避免产生的各类碳排放(涵盖嘉宾出行交通、住宿、餐饮、场馆电力消耗等各个环节),统一开展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最终通过购买呼伦贝尔本地草原碳汇或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实现本次活动的全面碳中和。
三、碳排放核算边界
严格依据国家出台的《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相关要求,本次活动碳排放的核算范围具体涵盖:活动举办场地固定燃烧源和活动举办过程中移动燃烧源燃烧消耗化石燃料所产生的排放;净购入电力、热力排放;参与人员往返交通产生的排放;参与人员住宿产生的排放;参与人员餐饮产生的排放;活动用品隐含的碳排放;活动废弃物处理产生的排放。其中,交通排放:参会嘉宾往返海拉尔与牙克石寒地测试基地(100km)、陈旗谐仁生态警务工作站(95—165km)的集约车队燃油消耗排放,以及参会人员市内通勤环节产生的碳排放。住宿与餐饮排放:酒店运营产生的能耗排放,餐厅供应环节产生的间接碳排放。能源消耗排放: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现场会、政策解读及成果发布环节产生的电力与热力消耗对应的碳排放。
四、碳排放量预估
基于活动规模及考察线路,初步预估总排放量约控制在200 吨二氧化碳以内。具体包括:交通碳排放,主要来源于参会人员往返海拉尔与牙克石寒地测试基地、陈旗谐仁生态警务工作站的集约车队燃油消耗,以及市内通勤车辆的化石燃料使用;住宿与餐饮环节排放,涵盖酒店电力、热力消耗及餐饮供应链产生的间接碳排放;会场能源消耗(含国际会展中心会议、政策解读及成果发布等环节)对应碳排放等,最终核算结果将以活动实际发生数据为基础,经构核查后确定。
五、拟达到的目标
本次活动力争实现全过程碳中和,即通过精准核算碳排放量、全面落实节能降碳措施、有效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并结合本地生态碳汇资源,对不可避免的碳排放量进行等量抵消。具体目标包括:参会人员交通环节集约化出行、活动废弃物分类回收、通过符合国家规范的碳汇项目予以抵消,确保活动整体达成“零碳活动”标准。
六、组织分工与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碳中和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联合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碳排放核算及全场活动控排降碳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监督核查。成立2026年全国生态日活动碳中和评价小组,进行自我评价,对碳排放核算数据、碳汇抵消量及全过程减碳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独立审核与动态跟踪,确保碳中和实施过程公开透明、结果真实可信。评价小组应于活动实现碳中和后30日内形成碳中和评估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三)做好核算抵消。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人按照既定核算边界开展本次活动全过程碳排放核算,出具核算报告后,及时完成本地草原碳汇量采购抵消,实现活动碳中和,对外公开核算与抵消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宣传引导。结合本次碳中和活动的组织实施,同步做好节能降碳理念宣传,向参会嘉宾、社会公众介绍本次活动的控碳措施与碳中和成果,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放大活动示范效应,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活动举办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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