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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纪委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16:38 来源: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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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廉洁、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市纪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相关规定,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 提高廉洁意识

全委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的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筑牢初心使命,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严格家教家风,厉行勤俭节约,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

二、坚持挺纪在前 做到令行禁止

1.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2.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

3.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4.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6.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庆活动;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

  8.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0.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1.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等违纪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 严查典型问题

委机关纪委将联合驻委纪检监察组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要创新监督方式,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存在“四风”问题的坚持一查到底。对有令不行、顶风违纪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报电话:0470-8217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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