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政数据局、能源局、融媒体中心: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转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第16号令)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管理局)、能源局、广播电视局《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转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的通知》(内发改法规字〔2024〕4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转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
呼伦贝尔市商务局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呼伦贝尔市能源局
呼伦贝尔市融媒体中心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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