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小计量 大民生”供热计量收费节能利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呼伦贝尔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四十条明确供热计量收费计算方式。具体为:“供热计量收费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热用户交纳的供热费用由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构成。基本热价按照面积热价的30%确定,基本热费是指热用户按基本热价和收费面积交纳的费用,不论是否用热均需交纳;计量热费是指热用户按计量热价和用热量交纳的费用。两部制热价计算公式为:总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基本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耗热量(当期热表读数);基本热价=面积热价×30%比例;计量热价=(面积热价-基本热价)/当地采暖期取暖每平方米用热量(吉焦/㎡)”。
目前,我市各类建筑都没有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设施,因此无法计算价格。下一步,待我市建筑普遍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设施后,将按照程序批复计量热价。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9日
签发人:鄢树岭
承办人:逄永正
电 话:8217271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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