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院《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关于地上收费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呼中蒙院发〔2025〕57号)收悉。为规范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停车场秩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2021版)〉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170号)和《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局 公安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呼发改规范字〔2021〕580号)相关规定,经成本调查,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同地区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现对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地上停车场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停车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费;停车超过30分钟,未超过60分钟收费2.00元,停车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陪护病人的车辆凭住院证每日最高收费5.00元。
二、晚21:00时到次日早6:00时为免费时段。
三、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仪车等承担基本公共服务的车辆以及持有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四、此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收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提交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示清单(附车位排号图),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
此批复。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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